金錢糾紛︱33歲女罹精神分裂狂捐父母百萬退休金 40餘萬遭基金會拒退
撰文: 羅嘉欣
發布時間: 2024/11/19 17:25
最後更新: 2024/11/19 17:35
【精神分裂/捐款/衝動消費/金錢糾紛】辛苦儲百萬退休金竟被捐了!内地一名父親近日控訴,指女兒患有精神分裂症,發病時會衝動消費、捐款,已共計捐掉家裡100萬元人民幣;其中有42.7萬餘人民幣更一度遭基金會拒絕退款。
最新影片:
捐掉父母百萬退休金
據内地媒體報道,11月16日,内地江蘇省一名黃姓父親在網上發帖求助,表示自己是一名退休職工,女兒今年33歲,自2019年底已沒有再外出工作。因女兒辭職在家不上班,父母非常生氣,經常吵架。2020年,女兒被診斷患上精神分裂症,甚至發病時會衝動消費、捐款。
今年5月,黃父發現賬戶異常,始知女兒於今年4月份發病期間亂捐款。黃父表示,女兒當時用手機經阿里巴巴平台店鋪,操作捐款100萬元,是他和妻子兩人的全部退休金。黃父補充指,之所以不限制女兒使用手機,主要是擔心會有嚴重後果,「如果限制她用手機,她就要自殺」。
經交涉,部分慈善組織在收到捐款人的患病證明資料後,陸續退回50多萬元人民幣,包括宋慶齡基金會、紅十字基金會和浙江青少年發展基金會等慈善機構;唯有捐給「燈塔慈善救助基金會」的42.7萬餘元卻被拒絕退還:
她捐的是我們家裡的錢,我們家裡的錢都在一個帳戶,捐的是我們養老的錢…… 我今年61歲,我妻子59歲,我們都退休了,我每月只拿2000元的退休金。
基金會拒退款
黃父先是向燈塔慈善救助基基金會解釋,因女兒患精神分裂症,無民事行為能力,向基金會申請退回捐款。但是,該基金會拒絕全額退款,原因是相關款項已用掉了三分之二,因此只同意退還餘下的三分之一,即是退13.9萬元人民幣。這讓黃父非常氣憤,他之後再向基金會提供了司法鑑定報告,證明女兒的病歷和住院記錄,要求基金會退款:
他們認為我們不敢去做鑑定,但我們在10月份做了鑑定,結果證明我孩子在捐款發生期間沒有民事行為能力。所以這個捐款是無效的。
根據江蘇省某司法鑑定所11月4日出具的司法鑑定意見書顯示,黃先生的女兒患精神分裂症,判定其在4月15日至4月30日期間的捐款行為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。
但即使證據確鑿,對方仍不退款,讓黃父相當無奈。對此,陝西恆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、知名公益律師趙良善直言,當事人作為精神病患者監護人,有權利直接訴諸法院,依法維權。
基金會最新回應:已全數退款
11月18日,燈塔慈善救助基金會負責人對事件作出解釋,表示黃父女兒在捐錢時,機構曾致電確認對方確實想捐款,才正式接收款項。在通話期間並沒有發現任何異常,更無從得知捐款者患有精神疾病。
目前,燈塔慈善救助基金網站顯示,機構已於11月18日將42萬7千721元捐款,全數退還至黃父的銀行賬戶。
同場加映:精神分裂症主要病徵
以下是香港心理衛生會網頁的資料:
HKET App已全面升級,TOPick為大家推出一系列親子、健康、娛樂、港聞及休閒生活資訊及影片。立即下載︰https://onelink.to/f92q4m
追蹤TOPick WhatsApp頻道睇最新資訊︰http://tinyurl.com/3dtnw8f5